为创造良好的学校环境,教育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养成良好的不吸烟习惯,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发展,学校将积极响应创建无烟学校活动的号召,宣传学习对照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颁布的“无烟学校标准”及评估考核办法。
为争创无烟学校,制定创建无烟学校工作计划,开展校园禁烟工作。
一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
创建“无烟学校”是学校加强教职工师德修养,营造良好工作、学习和生活环境以及教育引导学生的重要措施。
为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,学校成立创建无烟学校领导小组。
学校领导小组
组长:校长
副组长:副校长、副书记
成员:各部门主要负责人
学校校长、副校长、副书记全面负责创建“无烟学校”的各项工作;各部门负责人要全面了解本部门吸烟人员情况,做好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。
以“创建无烟学校,构建和谐校园”为主题,完善活动措施,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和控烟舆论宣传,进一步提高师生对吸烟危害的认识,努力营造无烟、清洁、健康、和谐的工作和育人环境。
二、创建目标
通过“创建无烟学校”活动,营造无烟环境,力争达到无烟校园标准。
三、创建措施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
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,安排布置禁烟活动的检查和落实工作,各科室、办公室要紧密配合,积极开展控烟工作。
(二)、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
学校将利用校园网、橱窗、晨会、教师大会、班会等各种传媒途径,加强对师生开展烟草危害知识宣传教育以及控烟、戒烟的好处意义,让师生们自觉参与“无烟学校”创建工作。
在学校所属各入口处、办公室、会议室、厕所、楼梯、走道等区域内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:
利用学校广播站、校园网、校报、橱窗等窗口开展烟草危害知识宣传教育,印发相关控烟宣传材料。
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禁烟宣传。通过多种形式,整合各种力量,让更多的人知道学校控烟,共同为学生创造良好环境,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,把控烟工作落到实处。
(三)完善制度,落实责任
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创建无烟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,按照省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的要求,使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,学校坚持每学期召开专题会议,有针对性地研究控烟工作,并坚持自查和学校统一检查相结合,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之中。
四、控烟场所及要求
1、控烟的范围:所有公共场所包括教室、阅览室(图书室)、实验室、活动室、公共办公室、会议室、宿舍、教学园区等公共场所。
2、控烟场所必须做到:
(1)老师、学生要严格遵守“无烟学校”工作管理条例。
(2)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张贴醒目的禁烟标志。
(3)对来校参观、听课、开会、检查、参加活动和联系工作的人员及家长,要及时告知不得在学校禁烟场所内吸烟。
(4)不得在禁烟场所摆放香烟和吸烟器具,不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。
(5)对在禁止吸烟的场所的吸烟者要劝其停止吸烟或离开该场所。
2012年5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