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预防食物中毒、投毒措施及应急预案

作者: 时间:2011-04-13 点击数:

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

预防食物中毒、投毒措施及应急预案

为了保障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预防食物中毒、投毒事件的发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》和《南京市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长效管理办法》及相关规定,以便及时、正确、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、投毒事件,把中毒、投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,特制定学校食物中毒、投毒措施及应急防治预案。

一、组织机构及职责

学校设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。

⒈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,两校区分管后勤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,组员有办公室、总务科、行政科、教务科、学生科、教管科负责人。

⒉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后勤的校领导担任,组员由办公室、总务科、行政科负责人和校医组成。

⒊职责:

⑴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,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,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,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师生、安排检查现场、调查事件的起因,负责安排善后工作。

⑵副组长负责食堂的食物、食品安全检查工作,并制定检查的各项措施及管理措施,并与卫生监督、卫保所、疾控中心等部门联系接受检查、监督。召开有关会议,布置相关工作。

⑶工作小组负责日常的食堂、食品的检查、监督工作,发现问题,责令限期整改,确保师生安全。做好宣传教育工作。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,对食堂的食品展开全面检查,抢救中毒师生。

二、事故预防措施

⒈学习检查制度。工作小组定期召开有关会议,学习有关文件,研究食堂工作,安排落实。制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。每学期定期检查、监督食堂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

加强宣传教育。普及卫生知识,利用黑板报、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食品卫生的宣传,正确认识,做好防范,保证一定课时的健康教育。

⒊落实监控制度。校医必须每年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的有效期,督促有关人员持证上岗。做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堂,相关人员按规定上岗。定期对食堂环境卫生、食品卫生、工作人员的个人健康进行检查,不定期对食堂的食品验收与留样进行检查,并做好记录。监督对食堂、餐具、橱柜等定期严格消毒。

三、事故应急处理方案

学校如发现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。

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,必须在第一时间汇报学校有关领导,并按规定立即向卫生监督部门、教育局汇报。如疑似人为投毒还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,控制人员流动,配合调查取证。

⒉及时组织人员护送或联系急救中心,对食物中毒的师生进行就近抢救,跟踪了解中毒原因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,并迅速通知相关学生家长。

⒊配合卫生部门调查取证,对可疑食品控制处理,对现场采取消毒处理,及时采样检测。保护现场以及48小时留样食品。

⒋领导小组、工作小组根据本预案要求,统一指挥,积极稳妥地采取相关的应急处理控制措施。做好全校师生和家长的稳定工作,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控制事态发展,做好善后工作。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,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和给予相应的处罚,责任重大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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