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投标人资质要求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能够供应本次招标内容的供应商。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(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,原件核验);
2.投标人须提供已履行的类似本项目的业绩:2012年1月以来,合同金额5万元及以上已履行的类似项目1份(提供合同复印件,加盖公章,时间、金额以合同为准,合同原件备查);
3.投标人应在南京地区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(提供机构情况说明);
4.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二、宣传橱窗需求数量:
1.宣传橱窗:4套
2.宣传标语及校标、校名:2组
三、相关要求及技术参数
详见报价表。
四、供货期、质保期 :
合同签订后15天内制作安装完成,保修期1年。
五、售后服务:
1.承诺接到招标人报修,维保人员须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(提供承诺书,加盖公章);
2.承诺保修期内每学期定期巡检不少2次(提供承诺书,加盖公章)。
六、投标保证金
本次采购及相关服务最高限价7万元,投标时缴纳投标保证金700元(银行本票或现金)。
七、 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
供应商必须于2014年4月23日上午9:00(过时不候),到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宁校区参加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。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,在随后的采购中,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、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,本次采购只接受参加集中现场考察答疑(以现场签到为准)的供应商报价。
八、投标文件要求:
1.标书送达时间地点:2014年4月24日上午9:30之前,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宁校区,联系人:朱老师,联系电话:025-86109638
2.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资质材料一套(复印件加盖公章,原件备查),法人资格证明文件(原件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(原件)及代理人授权委托书(原件);
3.按“第一项投标人资质要求”提供有关资料(原件及复印件),还提供包括质量方面的资料、完成时间、质保期的承诺、售后服务承诺、安装图纸等(原件);
4. 报价表;
5.投标文件正本一份,副本三份,投标文件须密封,加盖公章。
九、评标方法:
资格审查通过且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,进行二次报价及工期、质保期,采用综合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。
十、付款方式:
1.货到现场,提供相关材料的检验合格报告,货物经验收合格方可安装;安装完成验收合格,付经结算审核后价款的95%;
2.其余款项在保修期满一周内,一次性付清(无息)。
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
2014年4月18日